問答題

某施工單位承攬了一項綜合辦公樓的總承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單位與某材料供應商所簽訂的材料供應合同中未明確材料的供應時間。急需材料時,施工單位要求材料供應商馬上將所需材料運抵施工現(xiàn)場,遭到材料供應商的拒絕。兩天后才將材料運到施工現(xiàn)場。
事件2:某設備供應商由于進行設備調試,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施工單位訂購的設備,恰好此時該設備的價格下降,施工單位按下降后的價格支付給設備供應商,設備供應商要以原價執(zhí)行,雙方產生爭執(zhí)。
事件3:施工單位與某施工機械租賃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已到,施工單位將租賃的機械交還租賃公司并交付租賃費,此時,雙方簽訂的合同終止。
事件4:該施工單位與某分包單位所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要降低分包工程的質量,從而減少分包單位的合同價款,為施工單位創(chuàng)造更高的利潤。

在什么情況下可導致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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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答題背景:某建設項目的業(yè)主于2011年3月1日發(fā)布該項目招標公告,其中載明招標項目的性質、大致規(guī)模、實施地點、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還要求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yè)必須是本市一、二級企業(yè)或外地一級企業(yè),近三年內有獲省、市優(yōu)質工程獎的項目,且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和證明文件。4月1日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施工單位發(fā)售招標文件,各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的人員均按要求在一張表上登記并簽字。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工期不長于24個月,工程質量標準為優(yōu)良,4月18日16時為投標截止時間。在書面答復投標單位的提問以后,業(yè)主組織各投標單位進行了施工現(xiàn)場踏勘。4月12日,業(yè)主書面通知各投標單位,由于某種原因,決定將商場部分裝修工程從原招標范圍內刪除,并明確4月18日16時仍為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由各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招標人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工期等內容,還宣布了評標標準和評標委員會名單(共8人,其中招標人代表2人,招標人上級主管部門代表1人,技術專家3人,經濟專家2人),并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該項目施工招標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