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某小學三年級學生在學校的音樂教室里上音樂課,音樂老師丁某彈鋼琴時,坐在下面的王同學一直在說話。丁老師開始“警告”王同學:“在課堂上不要講話了,如果再講話,就用膠帶紙把嘴巴封起來”。但9歲的王同學沒有聽老師話,又開始自言自語。這回,丁老師火了,立刻站起來,走到王同學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膠帶紙貼在了他的嘴上。在場所有的學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學卻淚流滿面,痛哭不已。丁老師沒有理會,繼續(xù)上課。就這樣,王同學被封住嘴巴上完了音樂課,在同學們的笑聲中哭到了下課。
問題:
(1)本案例中音樂教師侵犯了學生的哪些權利?違反了哪些法律?應當承擔什么責任?(6分)
(2)本案例對我們有哪些啟示?(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