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與乙約定,乙向甲購買建材1噸,乙公司付款100萬元。乙將建材轉賣給丙,并約定由甲向丙交付,丙收貨后3日內應向乙支付價款110萬元。
丁以自有海邊的別墅為乙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辦理抵押登記,約定在丙到期不付款時,乙有權行使抵押權。
張某出具擔保函:“在丙公司不能付款時,由張某承擔保證責任”。丙收到建材后未依約向乙支付120萬元,乙向李某主張實現(xiàn)抵押權,同時要求李某承擔保證責任。
丁把該別墅裝修后即搬來居住,但是因為房屋的燈頭的脫落把路過的趙某砸傷,支付醫(yī)藥費住院費等1000元,家中的牡丹花因為住院沒人照管,導致凋殘死亡,市價是300元。
步入夏季,有預報說臺風7天后襲擾,丁的鄰居戊看見丁的別墅的一間屋子有磚頭松動,西北角有有些坍塌,有危及別墅的安全且會危及戊自己的住所,于是戊為了顧慮雙方的利益,趕忙自己花錢以丁的名義聘請建筑工人錢某修理。

戊是否可以要求丁承擔修理房屋的費用?丁能否以拒絕追認抗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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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多項選擇題甲乙簽訂買賣合同,后甲起訴乙支付貨款,乙委托律師丙代理其參加訴訟,授權委托書寫明為一般授權。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丙可以在庭審中提出反訴
B.若乙在審理過程中提出反訴,法庭應當休庭
C.若甲曾向乙借款期滿至今未歸還,乙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反訴
D.若法院作出乙支付貨款的判決后,乙發(fā)現(xiàn)甲乙間的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向法院提起反訴

7.問答題

華麗有限責任公司在2015年成立,有股東趙某、錢某、孫某、李某、周某、吳某,共計六人。趙某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孫某、周某任董事,由趙某負責設立公司的事情。
2015年2月,趙某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遠程運輸公司簽訂了貨車運輸合同,租賃遠程公司的十輛貨車進行貨物運輸。
2015年3月,為了裝修辦公室,趙某以個人名義雇傭小張進行裝修,小張在裝修過程中因墻體倒塌被砸傷,趙某未對小張進行賠付,于是小張向華麗公司主張賠償。華麗公司主張到雇傭小張的人是趙某,而不是華麗公司,所以拒絕對小張進行賠償。小張遂訴至法院。
2016年1月,李某想將股權對外轉讓給王某,此時,李某尚有30萬元的出資額未繳納,所以李某與王某約定,在王某受讓股權后,由王某繼續(xù)繳足出資。華麗公司的其他股東均表示同意轉讓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李某與王某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2016年9月,華麗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股東李某向華麗公司履行補足出資義務。李某抗辯稱:向公司負有出資義務的應當是公司股東,其已不是華麗公司股東,王某已經(jīng)受讓股權,因此自己對公司已不負有出資義務,并且公司的請求已過訴訟時效。
華麗公司大有發(fā)展前景,于是趙某主持召開了股東會,會議決議吸收合并競爭對手華耀公司,孫某認為合并行為過于冒險,堅決反對,想要退出華麗公司。

孫某想要退出華麗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8.問答題

華麗有限責任公司在2015年成立,有股東趙某、錢某、孫某、李某、周某、吳某,共計六人。趙某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孫某、周某任董事,由趙某負責設立公司的事情。
2015年2月,趙某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遠程運輸公司簽訂了貨車運輸合同,租賃遠程公司的十輛貨車進行貨物運輸。
2015年3月,為了裝修辦公室,趙某以個人名義雇傭小張進行裝修,小張在裝修過程中因墻體倒塌被砸傷,趙某未對小張進行賠付,于是小張向華麗公司主張賠償。華麗公司主張到雇傭小張的人是趙某,而不是華麗公司,所以拒絕對小張進行賠償。小張遂訴至法院。
2016年1月,李某想將股權對外轉讓給王某,此時,李某尚有30萬元的出資額未繳納,所以李某與王某約定,在王某受讓股權后,由王某繼續(xù)繳足出資。華麗公司的其他股東均表示同意轉讓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李某與王某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2016年9月,華麗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股東李某向華麗公司履行補足出資義務。李某抗辯稱:向公司負有出資義務的應當是公司股東,其已不是華麗公司股東,王某已經(jīng)受讓股權,因此自己對公司已不負有出資義務,并且公司的請求已過訴訟時效。
華麗公司大有發(fā)展前景,于是趙某主持召開了股東會,會議決議吸收合并競爭對手華耀公司,孫某認為合并行為過于冒險,堅決反對,想要退出華麗公司。

李某的抗辯是否成立?為什么?華麗公司應向誰請求履行出資義務?
9.問答題

華麗有限責任公司在2015年成立,有股東趙某、錢某、孫某、李某、周某、吳某,共計六人。趙某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孫某、周某任董事,由趙某負責設立公司的事情。
2015年2月,趙某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遠程運輸公司簽訂了貨車運輸合同,租賃遠程公司的十輛貨車進行貨物運輸。
2015年3月,為了裝修辦公室,趙某以個人名義雇傭小張進行裝修,小張在裝修過程中因墻體倒塌被砸傷,趙某未對小張進行賠付,于是小張向華麗公司主張賠償。華麗公司主張到雇傭小張的人是趙某,而不是華麗公司,所以拒絕對小張進行賠償。小張遂訴至法院。
2016年1月,李某想將股權對外轉讓給王某,此時,李某尚有30萬元的出資額未繳納,所以李某與王某約定,在王某受讓股權后,由王某繼續(xù)繳足出資。華麗公司的其他股東均表示同意轉讓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李某與王某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2016年9月,華麗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股東李某向華麗公司履行補足出資義務。李某抗辯稱:向公司負有出資義務的應當是公司股東,其已不是華麗公司股東,王某已經(jīng)受讓股權,因此自己對公司已不負有出資義務,并且公司的請求已過訴訟時效。
華麗公司大有發(fā)展前景,于是趙某主持召開了股東會,會議決議吸收合并競爭對手華耀公司,孫某認為合并行為過于冒險,堅決反對,想要退出華麗公司。

小張的訴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為什么?
10.問答題

華麗有限責任公司在2015年成立,有股東趙某、錢某、孫某、李某、周某、吳某,共計六人。趙某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孫某、周某任董事,由趙某負責設立公司的事情。
2015年2月,趙某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遠程運輸公司簽訂了貨車運輸合同,租賃遠程公司的十輛貨車進行貨物運輸。
2015年3月,為了裝修辦公室,趙某以個人名義雇傭小張進行裝修,小張在裝修過程中因墻體倒塌被砸傷,趙某未對小張進行賠付,于是小張向華麗公司主張賠償。華麗公司主張到雇傭小張的人是趙某,而不是華麗公司,所以拒絕對小張進行賠償。小張遂訴至法院。
2016年1月,李某想將股權對外轉讓給王某,此時,李某尚有30萬元的出資額未繳納,所以李某與王某約定,在王某受讓股權后,由王某繼續(xù)繳足出資。華麗公司的其他股東均表示同意轉讓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李某與王某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2016年9月,華麗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股東李某向華麗公司履行補足出資義務。李某抗辯稱:向公司負有出資義務的應當是公司股東,其已不是華麗公司股東,王某已經(jīng)受讓股權,因此自己對公司已不負有出資義務,并且公司的請求已過訴訟時效。
華麗公司大有發(fā)展前景,于是趙某主持召開了股東會,會議決議吸收合并競爭對手華耀公司,孫某認為合并行為過于冒險,堅決反對,想要退出華麗公司。

若遠程公司依照生效的運輸合同主張權利,應向誰主張運輸費用的支付?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