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凌某2003年10月應聘進入公司,簽訂了5年期勞動合同,并約定6個月的試用期。2003年12月,公司派凌云去日本接受為期3個月的技術培訓,并與凌某簽訂一份《培訓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凌某在培訓結束后,須為企業(yè)服務5年;如在服務期內(nèi)辭職,須賠償培訓費用5萬元。2004年2月,凌某完成培訓回到公司,很快提出辭職。公司要求凌某按《培訓協(xié)議》賠償公司的培訓費,但被拒絕。公司向勞動爭議仲裁庭提出賠償培訓費的訴求,卻沒有獲得支持。
公司要想降低類似的培訓風險,應采取哪些措施?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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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單項選擇題不屬于勞動法調(diào)整的勞動關系的是()
A.家長A雇傭鄰居定時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放學形成的勞動關系
B.律師事務所與其所屬律師之間的勞動關系
C.探親離家的農(nóng)民雇傭同村的人耕種自己的土地形成的勞動關系
D.事業(yè)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10.單項選擇題下列非全日制用工說法不正確的是()
A.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以小時計酬為主
B.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C.可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D.不得約定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