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達決策背后的依據。 2.選擇溝通時機。 3.持續(xù)溝通。 4.長期規(guī)劃與短期規(guī)劃結合。 5.不要強制基層民警的反應。
一、公開性。 二、定義準確。 三、數據的客觀性。 四、可重復性。 五、研究的系統(tǒng)性和累積性。 六、研究的目的是揭示、理解和預測。
1、努力程度。是個體所受到的激勵的強度,相當于弗魯姆期望模式中的激勵力量。 2、工作績效。 3、報酬。 4、滿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