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約定抵銷,意定抵銷,是指當事人雙方基于協(xié)議而實行的抵銷。
是指債務人于債務已屆履行期時,將無法給付的標的物提交給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債的消滅方式。
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全部或者部分消滅合同關系的單方法律行為。
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事實。
①概括承受,是指債的關系一方當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權利與義務。 ②特定承認,是指因債權讓與或者債務承擔而受權利和義務。
是指表意人向相對人作出的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使相對人取得某種權利的意思表示。
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一種法律事實。
是指沒有法律或者合同的根據(jù),因他人財產(chǎn)受到損失而使自己獲得利益的法律事實。
指得利人受領他人基于給付行為而轉(zhuǎn)移利益,因欠缺給付目的而發(fā)生的不當?shù)美?/p>
是指因給付之外的事由發(fā)生財產(chǎn)變動的不當?shù)美?/p>
最新試題
債的效力停止
約定解除
一般侵權行為
免除
抵銷
給付不當?shù)美?/p>
特殊侵權行為
最高額形式保證
不當?shù)美?/p>
債的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