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關資料如下:
(1)2016年10月12日,經與丙公司協(xié)商,甲公司以一項非專利技術和對丁公司股權投資(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換人丙公司持有的對戊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非專利技術的原價為1200萬元,已攤銷20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100元,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增值稅為60萬元;對丁公司股權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均為400萬元。其中,成本為35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50萬元。甲公司換人的對戊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丙公司對戊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1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丙公司另以銀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補價260萬元(其中公允價值差額為200萬元,增值稅60萬元)。
(2)2016年12月13日,甲公司獲悉乙公司發(fā)生財務困難,對向乙公司銷售商品產生的應收款項2340萬元計提壞賬準備234萬元,此前未對該款項計提壞賬準備。
(3)2017年1月1日,考慮到乙公司近期可能難以按時償還前欠貨款2340萬元,經協(xié)商,甲公司同意免去乙公司400萬元債務,剩余款項應在2017年5月31日前支付;同時約定,乙公司如果截至5月31日經營狀況好轉,現(xiàn)金流量比較充裕,應再償還甲公司200萬元。當日,乙公司估計截至5月31日經營狀況好轉的可能性為60%。
(4)2017年5月31日,乙公司經營狀況好轉,現(xiàn)金流量較為充裕,按約定償還了對甲公司的重組債務。
假定有關交易均具有商業(yè)實質,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因素。

分析判斷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間的資嚴交換是否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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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品,價稅合計3510萬元,信用期為6個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按約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筆應收賬款計提了351萬元的壞賬準備,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經與乙公司協(xié)商,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資料一,乙公司以一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辦公樓抵償部分債務,2016年1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原價為2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2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將該辦公樓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資料二,乙公司以一批產品抵償部分債務。該批產品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生產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8萬元,甲公司將收到的該批產品作為庫存商品核算。
資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發(fā)行每股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3元的200萬股普通股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甲公司將收到的乙公司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資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債務400萬元,其余債務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假定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其他因素。
【提示】因該業(yè)務發(fā)生在營改增之前,故處置固定資產不考慮相關的增值稅影響。

編制乙公司20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
2.問答題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品,價稅合計3510萬元,信用期為6個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按約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筆應收賬款計提了351萬元的壞賬準備,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經與乙公司協(xié)商,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資料一,乙公司以一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辦公樓抵償部分債務,2016年1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原價為2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2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將該辦公樓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資料二,乙公司以一批產品抵償部分債務。該批產品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生產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8萬元,甲公司將收到的該批產品作為庫存商品核算。
資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發(fā)行每股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3元的200萬股普通股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甲公司將收到的乙公司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資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債務400萬元,其余債務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假定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其他因素。
【提示】因該業(yè)務發(fā)生在營改增之前,故處置固定資產不考慮相關的增值稅影響。

計算乙公司20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中應計入營業(yè)外收入的金額。
3.問答題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品,價稅合計3510萬元,信用期為6個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按約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筆應收賬款計提了351萬元的壞賬準備,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經與乙公司協(xié)商,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資料一,乙公司以一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辦公樓抵償部分債務,2016年1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原價為2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2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將該辦公樓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資料二,乙公司以一批產品抵償部分債務。該批產品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生產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8萬元,甲公司將收到的該批產品作為庫存商品核算。
資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發(fā)行每股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3元的200萬股普通股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甲公司將收到的乙公司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資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債務400萬元,其余債務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假定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其他因素。
【提示】因該業(yè)務發(fā)生在營改增之前,故處置固定資產不考慮相關的增值稅影響。

編制甲公司20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
4.問答題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品,價稅合計3510萬元,信用期為6個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按約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筆應收賬款計提了351萬元的壞賬準備,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經與乙公司協(xié)商,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資料一,乙公司以一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辦公樓抵償部分債務,2016年1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原價為2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2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將該辦公樓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資料二,乙公司以一批產品抵償部分債務。該批產品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生產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8萬元,甲公司將收到的該批產品作為庫存商品核算。
資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發(fā)行每股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3元的200萬股普通股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甲公司將收到的乙公司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資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債務400萬元,其余債務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假定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其他因素。
【提示】因該業(yè)務發(fā)生在營改增之前,故處置固定資產不考慮相關的增值稅影響。

計算甲公司20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后的剩余債權的入賬價值和債務重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