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約定保證方式,保證合同未成立
B.未約定保證方式,保證合同無效
C.未約定保證方式,按照連帶責任保證處理
D.未約定保證方式,按照一般保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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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證期限應從2019年1月1日起計算六個月
B.保證期限應從2019年12月31日起計算六個月
C.保證期限應從2019年1月1日起計算二年
D.保證期限應從2019年12月31日起計算二年
A.張三不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為其與李四簽訂的保證合同,王五沒有參與簽署,缺少必要的當事人,合同不能成立
B.張三不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為李四起訴時已經超過了保證期間,張三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C.張三不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為李四應當先起訴王五,經過執(zhí)行程序王五不能清償時,才能起訴張三
D.張三不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為張三沒有錢
A.判決張三僅連帶清償本金和利息,因為保證范圍沒有約定訴訟費
B.判決張三連帶清償本金、利息、訴訟費,因為《擔保法》規(guī)定的擔保范圍包括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C.判決駁回李四對張三的訴訟請求
D.判決張三僅連帶清償本金
A.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起訴債務人,當債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時,法院不會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
B.債務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主動清償債權的,無權以清償時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清償款項
C.如果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起訴保證人,法院不會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
D.保證人在保證期限屆滿后履行代償責任的,保證人有權要求債權人返還代償款項
A.法院不能支持李四對張三的訴訟請求,因為李四起訴時已經保證期限屆滿了
B.法院不能支持李四對張三的訴訟請求,因為李四應當先向王五主張權利
C.法院應該支持李四對張三的訴訟請求,因為在2018年8月1日李四向張三催告后,開始適用訴訟時效,不再適用保證期間
D.法院不能支持李四對張三的訴訟請求,因為在2018年8月1日后應該重新計算保證期間,由于沒有重新約定保證期間,應當按照6個月計算,李四起訴時超過六個月保證期間
最新試題
王五向李四借入款項50萬元,張三與李四簽訂了保證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一年。保證范圍約定為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到期后王五未還款,李四保證期間起訴張三要求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連帶清償本金及利息、訴訟費。法院可能:()
公司未征得股東老徐、老黃同意,為外聘法定代表人小吳向銀行的一筆借款提供了擔保,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小吳自己簽字,該擔保行為有效。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
關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以下對于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哪些是錯誤的?()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guī)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張三與李四簽訂了保證合同,約定張三為李四對王五的債權提供保證擔保,但在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一般保證中,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按照《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一般保證中,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
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的擔保是可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