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域性原則
B.國際保護原則
C.等同原則
D.權利窮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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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為公眾所知悉
B.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C.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D.為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A.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B.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C.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D.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萬元以上的
A.給商業(yè)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所以乙公司構成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B.因侵犯商業(yè)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所以乙公司構成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C.致使商業(yè)秘密權利人破產的
D.給商業(yè)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所以乙公司不構成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A.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B.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一千件(部)以上的
C.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三萬次以上的
D.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復制品數量合計在五百張(份)以上的
A.《關于工廠、制造場和作坊的法律》
B.《備案商標保護法令》
C.《魯賓遜一帕特曼法》
D.《反對限制竟爭法》
最新試題
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識虛假專利號冒充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以假冒專利罪定罪處罰。()
我國法令明確規(guī)定侵害知識產權犯罪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訴刑事案件及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公訴的刑事案件均可附帶民事訴訟。()
2018年5月至7月,汪某在經營甲公司期間,指使公司員工余某訂購假冒乙公司注冊商標的包裝袋,并租賃黃某經營的丙公司倉庫,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乙公司許可和授權,將無品牌標識的大包裝工業(yè)蠟由黃某安排員工分裝改包成25公斤裝印有與乙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標識的小包裝工業(yè)蠟,銷往上海、江蘇、廣東等多家公司,銷售金額共計100萬余元。公安機關在丙公司倉庫內查獲甲公司存放的乙公司工業(yè)蠟464袋(每袋25公斤)、乙公司工業(yè)蠟原料27袋(每袋25公斤),貨值11萬余元。上述案件中的汪某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其中“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是指()
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馳名商標的淡化行為,是指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行為。()
侵犯著作權罪中的犯罪行為有()
“故意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若“情節(jié)嚴重”方可構成犯罪。根據相關解釋和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情節(jié)嚴重”,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侵犯著作權案中,行為人實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具體包括()。
被告人張某、朱某系江蘇海安人,兩人系夫妻,張某原為案涉專利權人陸某經營的南通恒維化工廠業(yè)務人員,后因故離開該公司。2007年9月25日,張某注冊成立海安縣江源機電公司,生產、銷售鍋爐清灰劑。2011年,江源機電公司因未接受年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2008年始,為增加銷售量,張某利用從南通恒維化工廠獲取的產品宣傳冊,委托復印社以南通恒維化工廠的宣傳冊為藍本,僅修改了發(fā)明專利號的字體、顏色、大小、布局,并將專利證書印刷在宣傳冊上(專利權人和部分發(fā)明人作了更改,其他著錄項目信息不變),印刷了江源機電公司宣傳冊2000本。張某還委托當地一網絡公司為其制作江源機電公司網頁。宣傳冊封面及互聯網網頁中載有的發(fā)明專利號與陸某于1997年4月7日申請的尚處有效期間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張某在銷售鍋爐清灰劑過程中,在銷售合同中寫明銷售的鍋爐清灰劑是受專利保護的,專利號與陸某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朱某協(xié)助其銷售,以發(fā)放宣傳冊及通過互聯網向客戶宣傳推介產品。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間,張、朱二人共銷售鍋爐清灰劑65噸,銷售金額共計491750元。上述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假冒專利罪的假冒他人專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