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李利夫婦婚后生育了兩兒一女。子女成年后,長子李根與楊智結婚。次子李潤與馬喜結婚,生育一子李忠。女兒李艷與王浪結婚,嫁到外地。1997年4月的一天,在同一工廠工作的兩個兒子李根和李潤,因工廠發(fā)生爆炸事故不幸身亡。兩個兒子的同時死亡,不僅使李利夫婦痛苦萬分,而且也使他們的生活陷入了絕境。為了讓公、婆過上正常的生活,楊智盡心盡力地照顧兩位老人,使他們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了極大的幫助和安慰。1998年底,楊智在兩位老人同意的情況下,收養(yǎng)了一名養(yǎng)子,視為李根的兒子撫養(yǎng),取名李寶。馬喜在丈夫去世后,帶著兒子李忠與他人結婚,逢年過節(jié)也會帶著兒子過來看望李利夫婦。2001年,李利夫婦相繼去世,留下遺產價值3000元。辦完喪事后,馬喜和李艷均向楊智提出了繼承的要求。李利夫婦的法定繼承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