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想購買某種辦公材料,得知華夏商場有貨,遂讓其員工乙持公司介紹信前往華夏商場洽談業(yè)務。員工乙找到華夏商場,華夏商場向其出示了打印的辦公材料價格。由于打印員的疏忽,價格打印錯誤,但雙方都未發(fā)現(xiàn)這一問題。甲公司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向華夏商場支付貨款時,雙方就價格問題產生爭執(zhí),華夏商場遂拒絕交貨。合同簽訂8個月后,華夏商場準備起訴甲公司。
(1)該合同是什么性質的民事行為?
(2)弱國該合同是可撤銷民事行為,華夏商場是否還有權主張撤銷權?為什么?
(3)該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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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為位于《民法典》的最后一編,具有兜底的作用,至此《民法典》形成了“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行為——民事責任”四位一體的立法體例。從權利本位視角來看,侵權責任編屬于護權法,即侵害了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不同于侵權之債。侵權之債是行為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侵害了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由此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侵權責任則是侵權之債不履行而產生的后果。
關于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醫(yī)生在為病人看病時,若病人身體只是有些小問題,但無大礙,則不需要告知病人任何與病情相關的情況。
下列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侵權的是()
甲為養(yǎng)蜂專業(yè)戶,在蜜蜂的非采蜜期,將蜜蜂放置在自己家里。一天乙路過甲門前,被一只蜜蜂蜇傷,為此花去醫(yī)藥費3000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駕駛貨車的甲與騎自行車的乙相撞,交通事故責任書認定甲對此事故無過錯,是因為乙的自行車剎車失靈才導致輛車相撞。乙因此受損,花去醫(yī)藥費5000元。即使甲無過錯,也應當賠償損失,至少賠償2000元。
甲今年7歲,與小區(qū)里其他小朋友們一起玩丟沙包,不小心將一塊石頭當做沙包砸向了8歲的乙,導致乙的眼睛受輕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甲在超市購買了藍天公司生產的吹風機,在使用時吹風機突然爆炸,甲因此受傷。在何種情形下,藍天公司不需要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對與侵權有關的概念的理解,下列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