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確定組成部分重要性時,無需采用將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
B、對不同組成部分確定的重要性的匯總數(shù),有可能高于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
C、對不同組成部分確定的重要性的匯總數(shù),等于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
D、在制定組成部分總體審計策略時,需要使用組成部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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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集團,是指由所有組成部分構成的整體,并且所有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包括在集團財務報表中
B、組成部分,是指某一實體或某項業(yè)務活動,其財務信息由集團或組成部分管理層編制并應包括在集團財務報表中
C、如果單個組成部分對集團具有財務重大性,則屬于重要組成部分
D、由于單個組成部分的特定性質或情況,存在著特別重大的經營風險,這樣的組成部分屬于重要組成部分
最新試題
下列關于可能導致集團財務報表審計風險的有()。
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與集團審計相關的部分事項如下:(1)乙公司為不重要的組成部分,A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勝任能力存在重大疑慮,因此,對其審計工作底稿實施了詳細復核,不再實施其他審計程序。(2)丙公司為甲集團公司2015年新收購的子公司,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A注冊會計師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丙公司財務信息實施審閱。(3)丁公司為海外子公司,A注冊會計師要求擔任丁公司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確認其是否了解并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的規(guī)定。(4)聯(lián)營公司戊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因無法接觸戊公司的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A注冊會計師取得了戊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甲集團公司管理層擁有戊公司財務信息及作出的與戊公司財務信息有關的書面聲明,認為這些信息已構成與戊公司相關的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5)2016年2月15日,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已公司2015年度財務信息出具了審計報告,A注冊會計師對已公司2016年2月15日至集團審計報告日期間實施了期后事項審計程序,未發(fā)現(xiàn)需要調整或披露的事項。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資料五第(1)至第(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并提出改進建議。
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與集團審計相關的部分事項如下:(1)乙公司為不重要的組成部分,A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勝任能力存在重大疑慮,因此,對其審計工作底稿實施了詳細復核,不再實施其他審計程序。(2)丙公司為甲集團公司2015年新收購的子公司,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A注冊會計師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丙公司財務信息實施審閱。(3)丁公司為海外子公司,A注冊會計師要求擔任丁公司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確認其是否了解并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道德守則的規(guī)定。(4)聯(lián)營公司戊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因無法接觸戊公司的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A注冊會計師取得了戊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甲集團公司管理層擁有的戊公司財務信息及作出的與戊公司財務信息有關的書面聲明,認為這些信息已構成與戊公司相關的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5)2016年2月15日,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己公司2015年度財務信息出具了審計報告,A注冊會計師對己公司2016年2月15日至集團審計報告日期間實施了期后事項審計程序,未發(fā)現(xiàn)需要調整或披露的事項。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ABC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審計甲集團公司2015年財務報表,在審計過程中,遇到下列問題:(1)在制定集團具體審計計劃時,集團項目組確定了集團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2)乙公司2015年實現(xiàn)的利潤占甲集團公司2015年利潤總額的60%,注冊會計師擬對乙公司實施集團層面的分析程序。(3)集團項目組經過了解發(fā)現(xiàn)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A兼任甲集團公司董事,因此集團項目組決定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來消除該不利影響。(4)了解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集團項目組必須要執(zhí)行的工作,通過了解,集團項目組可以確定是否需要利用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5)丙公司是甲集團公司不重要的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無需為其確定重要性。針對上述事項(1)至(5),逐項指出是否恰當,如果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集團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集團項目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集團審計總結,部分內容摘錄如下:(1)聯(lián)營公司乙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拒絕向集團項目組提供審計工作底稿或備忘錄,乙公司管理層拒絕集團項目組對乙公司財務信息執(zhí)行審計工作,向其提供了乙公司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集團項目組就該事項與集團治理層進行了溝通。(2)丙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利用了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丙公司執(zhí)行法定審計的結果。集團項目組確定該組成部分重要性為300萬元,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法定審計使用的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為320萬元,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為240萬元。(3)丁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集團項目組評價了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擬對該風險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恰當性,但根據(jù)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了解,未參與進一步審計程序。(4)戊公司為不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對戊公司財務報表執(zhí)行了法定審計。集團項目組對戊公司財務報表執(zhí)行了集團層面分析程序,未對執(zhí)行法定審計的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解。(5)己公司為不重要的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使用集團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對己公司財務信息實施了審閱,結果滿意。(6)庚公司為不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庚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甲集團公司管理層認為該事項不會對集團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集團項目組同意甲集團公司管理層的判斷,擬在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庚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日期和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名稱。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集團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確定的非重要組成部分,簡要說明A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工作的類型。
下列情況通過參與組成部分審計工作不可以消除疑慮的有()。
針對資料二的第(2)項,結合資料一,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處理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資料五中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的內容,逐項分析是否恰當。如認為不恰當,請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