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劉某、張某等8名股東出資設立了A管理咨詢公司,但股份不劃分等額。商標為“達群”,但該商標未注冊。在經(jīng)營中,劉某將公司資產(chǎn)為自己設立抵押,而張某利用職務之便,與公司訂立了低價的買賣合同,獲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請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為A公司經(jīng)理。按股東責任的不同為劃分標準,劉某、張某等8人設立的公司為哪一類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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