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05年3月5日,北京某工業(yè)供銷公司(買方)與荷蘭碧海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了一份進口機床的合同。合同規(guī)定:由賣方在2005年12月7日前交付買方機床100臺,總價值5萬美元,貨到3日內(nèi)全部付清。7月7日,賣方來函:因機床價格上漲,全年供不應求,除非買方同意支付6萬美元,否則賣方將不交貨。對此,賣方表示按合同規(guī)定價格成交。買方曾經(jīng)于7月7日詢問另一家公司尋找替代物,新供應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臺機床并要求支付價款5.6萬美元。買方當時未補進。到12月7日,買方以當時的6.1萬美元的價格向另一供應商補進100臺機床。對于差價損失,買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賣方賠償其損失。補進屬于哪種救濟方式? 買方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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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項選擇題《公約》對于賣方交貨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時買方可采取的救濟方法有()。

A.要求減價
B.撤銷合同
C.請求損害賠償
D.要求加價

4.多項選擇題《公約》的適用范圍正確的有()

A.營業(yè)地處于不同的締約國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
B.營業(yè)地處于同一締約國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
C.當事人中有一方的營業(yè)地處于締約國內(nèi),他們訂立的買賣合同。
D.營業(yè)地處于不同非締約國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但因國際私法的規(guī)則導致其適用某一締約國法律。

5.多項選擇題下列哪些國家采用以交貨時間決定風險轉(zhuǎn)移時間原則()。

A.英國
B.法國
C.美國
D.德國
E.奧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