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三人
B.債務人
C.第三人并債務人
D.不承擔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平等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公平原則
D.自愿原則
A.合同變更
B.合同轉讓
C.合同撤消
D.合同解除
A.承諾
B.要約
C.要約磋商
D.要約邀請
最新試題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實施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計劃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適應旅游市場監(jiān)管的新形勢新需要,以建立“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制度為突破口,加快建立以()為核心的新型旅游監(jiān)管制度,不斷完善旅游信用體系。
因為疫情,領隊小張沒有業(yè)務,由于其有導游證,遂在網上招徠客人,到景區(qū)門口匯合,提供有償導游服務。因為小張有導游證,該行為合法。
在一次旅游活動結束后,旅游者為感謝當團導游細致周到的服務,主動給予導游200元的消費,導游幾番推辭之后,收下了該小費。導游收取小費的行為不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
游客王某投訴,在南京某旅行社報名參加宜興五日購物團,團費0元。在約定的行程外,導游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王某共消費500元,所購商品嚴重質價不符。但在調查中,執(zhí)法人員未發(fā)現旅行社獲取回扣的證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三十五條相關規(guī)定,因證據不全,不得對該旅行社作出行政處罰。
在任何情況下,導游、領隊都不得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因未達到約定出團人數,A旅行社想要把報名的游客馬某轉給B旅行社出團,A旅行社安排了業(yè)務員電話聯系馬某,馬某電話中欣然同意,A旅行社遂將馬某轉給了B旅行社安排出團。
根據《關于促進鄉(xiāng)村旅游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指導意見》,要發(fā)揮政府積極作用,鼓勵()參與鄉(xiāng)村旅游宣傳推廣和中介服務,創(chuàng)新鄉(xiāng)村旅游營銷模式,拓寬鄉(xiāng)村旅游客源市場。
在線旅游經營者提供在線旅游經營服務,應當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明知平臺內經營者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行為,但并沒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因為是平臺內經營者的行為,所以平臺經營者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的行為符合“該行為可能作出行政處罰、屬于部門管轄、違法行為未過追責時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