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甲酒廠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糧食白酒的生產和銷售,2017年10月發(fā)生以下經濟業(yè)務:
(1)進口一輛小汽車,將其作為固定資產供管理部門業(yè)務接待使用。海關確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6萬元,關稅稅率25%。
(2)向某商場銷售自產白酒80噸,開具普通發(fā)票,取得含稅收入234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58.5萬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某單位銷售自產白酒20噸,合同規(guī)定不含稅銷售額共計50萬元,本月收取60%的貨款,其余貨款于11月10日收取,由于該單位資金緊張,甲酒廠本月實際取得價稅合計金額23.4萬元。
(4)將自產的10噸白酒與某企業(yè)換取原材料一批,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5萬元、增值稅4.25萬元。已知該批白酒的實際生產成本為1.2萬元/噸,最低不含稅銷售價格為2.2萬元/噸,平均不含稅銷售價格為2.5萬元/噸,最高不含稅銷售價格為3萬元/噸。
(5)生產一種新型白酒1噸,將其全部贈送給關聯企業(yè),已知該種白酒沒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生產成本為1.5萬元。其他相關資料:增值稅稅率為17%,小汽車的消費稅稅率為9%;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0%加0.5元/斤,成本利潤率為10%。

甲酒廠進口業(yè)務應繳納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算正確的有()。

A.應繳納進口消費稅=36×(1+25%)÷(1+17%)×9%=3.46(萬元)
B.應繳納進口消費稅=36×(1+25%)÷(1-9%)×9%=4.45(萬元)
C.應繳納進口增值稅=36×(1+25%)÷(1+17%)×17%=6.54(萬元)
D.應繳納進口增值稅=36×(1+25%)÷(1-9%)×17%=8.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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