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只有以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才是信息傳播權。
B.只有以有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才是信息傳播權。
C.只有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才是信息傳播權。
D.無論以何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只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就是信息傳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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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
B.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年的12月31日
C.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
D.按合同約定之日
A.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人
B.電視劇的著作權人
C.錄音制作者
D.文字作品的著作權人
A.2046年7月9日
B.2046年12月31日
C.2048年9月2日
D.2048年12月31日
A.取得甲的許可并支付報酬
B.取得乙的許可并支付報酬
C.取得甲和乙的許可并支付報酬
D.無需取得甲和乙的許可,但要支付報酬
A、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fā)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B、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未發(fā)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C、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作品,無論是否發(fā)表,都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D、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作品,無論是否發(fā)表,都可以不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A、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其財產(chǎn)性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公司變更或終止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B、出版者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保護期為10年,截止于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C、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的相關權利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廣播電臺有權禁止未經(jīng)其許可即轉(zhuǎn)播其播放的廣播,該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廣播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A、紀念館可以不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本館館舍內(nèi)服務對象提供本館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數(shù)字作品,且無需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B、遠程教育機構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注冊學生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可以不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其已經(jīng)發(fā)表作品的片段,但應當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C、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公眾提供信息網(wǎng)絡上已經(jīng)發(fā)表的關于政治、經(jīng)濟問題的時事性文章,可以不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且不向其支付報酬。
D、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公眾提供在公眾集會上發(fā)表的講話,可以不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且不向其支付報酬。
A、甲對畫有著作權,因而可以隨意展覽該畫
B、乙對畫有所有權,因而可允許雜志社將該畫作為封面使用
C、乙須經(jīng)甲的同意才能燒掉此畫
D、乙可以展覽此畫并收取一定報酬
A、王某到2011年11月16日仍未收到期刊決定刊登的通知的
B、該期刊征稿啟事規(guī)定三個月內(nèi)未受到用稿通知可另行投稿,而王某到2011年12月15日仍未收到用稿通知的
C、王某在投稿信中明確表示2011年11月10日未收到用稿通知,即可將該作品向其他報社投稿,而2011年11月10日其仍未收到用稿通知,次日將該稿投往他報
D、報社和期刊社對作者的投稿有專有使用權,除非其通知不采用,不得一稿多投
A、甲無需取得乙的許可,但應支付報酬
B、甲可以取得乙的許可,并應支付報酬
C、甲應當取得乙的許可,無需支付報酬
D、甲應當取得乙的許可,并應支付報酬
最新試題
對侵犯知識產(chǎn)權犯罪行為的偵查應當立足于違法性行為和侵權性行為的偵查上。()
2018年5月至7月,汪某在經(jīng)營甲公司期間,指使公司員工余某訂購假冒乙公司注冊商標的包裝袋,并租賃黃某經(jīng)營的丙公司倉庫,未經(jīng)注冊商標權利人乙公司許可和授權,將無品牌標識的大包裝工業(yè)蠟由黃某安排員工分裝改包成25公斤裝印有與乙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標識的小包裝工業(yè)蠟,銷往上海、江蘇、廣東等多家公司,銷售金額共計100萬余元。公安機關在丙公司倉庫內(nèi)查獲甲公司存放的乙公司工業(yè)蠟464袋(每袋25公斤)、乙公司工業(yè)蠟原料27袋(每袋25公斤),貨值11萬余元。上述案件中的汪某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其中“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是指()
“故意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若“情節(jié)嚴重”方可構成犯罪。根據(jù)相關解釋和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情節(jié)嚴重”,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假冒注冊商標罪中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chǎn)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等行為。()
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的公司等單位構成。()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馳名商標的淡化行為,是指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行為。()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客觀方面不要求以營利為目的。()
行為人有《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24條規(guī)定的行為的,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侵犯知識產(chǎn)權罪只能由作為構成,不作為不可能構成侵犯知識產(chǎn)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