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1974年3月,A國公司與B國公司簽署了一項商品批發(fā)協(xié)議。該協(xié)議中含有仲裁條款并明確規(guī)定適用B國法律。后雙方在協(xié)議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爭議,A國公司在本國商事法院提起訴訟,B國公司以協(xié)議中含有仲裁條款為由,對法院管轄權提出異議。一審法院認為,按照《紐約公約》第2條第1款的規(guī)定,當事人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依據(jù)A國法律為不可仲裁事項,因此判決該仲裁條款無效,由法院行使管轄權。B國公司不服判決,上訴到上訴法院,上訴法院駁回了一審判決。上訴法院駁回一審判決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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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多項選擇題依各國普遍的實踐,在下列各項中,屬于國際民事訴訟法調整的事項有()

A.涉外民事案件應由哪一級法院作一審法院
B.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是否應適用特別的期間
C.對哪些案件內國法院可以行使審判管轄權
D.外國審判程序或判決、裁決在內國具有什么樣的效力
E.外國人民事訴訟法律地位的確定

9.多項選擇題我國在簽署和批準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時作出的保留所針對的是()

A.它所規(guī)定的受它調整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當事人如未另行選擇法律,則合同將自動適用公約
B.它所規(guī)定的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其他任何條件的限制
C.它所規(guī)定的貨物銷售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營業(yè)所雖在非締約國境內,但如國際私法規(guī)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
D.它所規(guī)定的不要求優(yōu)先于其他已締結或可能締結的同類國際條約的適用
E.雙方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選擇適用于合同的法律

10.多項選擇題學者們用來論證物之所在地法是解決物權關系法律適用的基本沖突原則的學說主要有()

A.主權說
B.意思自治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利益需要說
E.國際禮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