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吳大爺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遺囑。吳大爺有一親生兒子甲,一親生女兒乙。乙早在2002年因車禍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與吳大爺共同生活,照顧其起居,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wù)。吳大爺還有一名養(yǎng)子丁,丁很早就因工傷喪失了勞動能力。依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甲、乙、丙、丁分別是否有繼承權(quán)?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