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所有權,是集體組織對其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對國家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屬于他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從外部發(fā)現(xiàn)的物。
是所有人遺忘于某處,不為任何人占有的物。
是指最先占有無主財產。
亦稱即時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轉讓給善意第三人時,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權,所有權人不得請求善意第三人返還原物。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指的是權利人即業(yè)主對于一棟建筑物中自己專有部分的單獨所有權、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因共有關系而產生的管理權的結合。
最新試題
添附
簡述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征。
遺失物
甲發(fā)現(xiàn)一頭牛在自家麥地里吃麥苗,而將其牽回家中進行喂養(yǎng)。乙發(fā)現(xiàn)自家的牛在甲家而要求牽回,甲允,但提出了一些要求。甲的下列請求哪些不予支持:()
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有()
土地所有權
簡述國家財產所有權的產生及其主要方法。
簡述國家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征。
善意取得
相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