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時間效力范圍是指法何時生效,何時終止生效及法律對其頒布實施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問題。
衡平法是指英國在14世紀后對普通法的修正和補充而出現(xiàn)的一種判例法。
程序法是指以保證權利和義務得以實施或職權和職責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的法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等。
最新試題
法律行為結構的內在方面不包括()。
解決法的效力沖突問題一般可遵循根本法優(yōu)于普通法原則。
概括起來,守法的理由有()幾個方面。
認定和歸結法律責任時,應當首先考慮因果關系。
在大陸法系中,判例法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形式。
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是多數(shù)國家的法的淵源。
我國在法律移植過程中應當全面移植外國法律。
不屬于法律繼承的內容的是()。
關于法理學的性質和地位認識錯誤的是()。
在大陸法系中,注重實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