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多年在外國留學打工,后在國內買了套商品房,因其長期住在國外,該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將房屋出售給乙,并已交付房屋,約定一個月后辦過戶手續(xù),逾期支付違約金。甲在得知賣房之事后,表示堅決反對,甲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提起訴訟要求乙歸還房產(chǎn),法院判決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損失了部分房屋裝修、搬家等費用,還因未及時購得房產(chǎn)而遇到房產(chǎn)漲價導致?lián)p失,乙遂根據(jù)合同法狀告甲父。
請根據(jù)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問題:
(1)如何評價甲父與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2)甲父是否要對不能依約辦理登記過戶承擔違約責任?
(3)乙對甲父享有哪些權利?甲父應對哪些損失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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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90年下半年至1993年底,某縣農(nóng)民胡道秀以“打會”形式進行民間融資活動,先后收取金立富等15名原告“會款”126,639元。后因發(fā)生“炸會”(資金鏈斷裂),胡道秀欠金立富等15人的“會款”未還。為此,金立富等15人分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胡道秀歸還“會款”,并要求對胡道秀家居住的3間房屋予以保全。
法院在保全時發(fā)現(xiàn):胡道秀已在三周前將一間房贈與其外甥;另一間房按市價賣與案外人李海波,并辦理房產(chǎn)過戶登記。于是,金立富等15人又提出訴請,請求撤銷胡道秀與其外甥的贈與行為和胡道秀與李海波的買賣行為,追回房產(chǎn)。問:
A.不合理的低價轉讓,無效
B.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可撤銷
C.價格正常但損害債務人利益,無效
D.第三人李海波無惡意,不屬撤銷范圍
A.必須具有有效的債務存在
B.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轉移性
C.須有以債務承擔為內容的合同
D.債務承擔須經(jīng)債權人同意
E.債務承擔亦須經(jīng)債務人同意
A.照顧義務
B.通知義務
C.保密義務
D.修理義務
E.重作義務
A.法定解除
B.約定解除
C.單方解除
D.協(xié)議解除
A.加工承攬合同
B.技術服務合同
C.委托培養(yǎng)合同
D.智力開發(fā)合同
A.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果申請專利,則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的當
事人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B.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對于該項技術,合作開發(fā)的各方當事人均享有使用、轉讓和收益的權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C.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其他各方仍享有專利申請權。
D.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果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申請專利權的,經(jīng)申請取得專利權的,聲明放棄其的申請專利權一方享有免費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