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指一種比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而應負責的一般責任標準更加嚴格的一種責任標準。
無論侵害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侵權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判斷行為人對其造成的損害應否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侵權行為人實施的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以及其他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行為。
法律以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方式救濟生命、身體和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人及其近親屬,稱為人身損害賠償。
侵權人一方承擔的以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救濟被侵一方財產上的損失的一種侵權責任方式。
最新試題
堆放物致人損害
專家責任
律師侵權
真正連帶責任
用人者責任
物件致人損害責任
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責任
建筑物、構筑物致人損害
共同危險行為(準共同侵權行為)
產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