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分別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guī)對同一事實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
B.行政機關就同一事實對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分別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
C.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對原告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
D.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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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B.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C.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D.國務院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A.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
B.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改變后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
C.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撤訴仍要求繼續(xù)審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D.被告在一審期間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撤訴仍要求繼續(xù)審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視情況作出確認違法判決和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
A.原告申請撤訴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被告行政機關脅迫
B.被告違法法律規(guī)定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申請撤訴的
C.被告自動糾正原具體行政行為的錯誤,原告同意申請撤訴的
D.二審中被告行政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一審原告同意申請撤訴的
A.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是人際沖突規(guī)則的體現(xiàn)
B.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不一致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報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裁決是解決同級法律沖突的適用規(guī)則
C.不同效力等級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發(fā)生沖突實際上是一種違法性沖突,應選擇適用效力等級高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
D.新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與舊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發(fā)生沖突時并不一定適用新的法律規(guī)范
A.行政訴訟法律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和行政機關
B.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第二次法律適用
C.行政訴訟法律適用是最終的適用,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D.行政訴訟法律適用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問題
A.沖突發(fā)生于我國領土范圍內
B.是行政訴訟中的法律適用沖突
C.法律適用沖突可以避免
D.法律適用沖突具有復雜性
A.地域沖突
B.層級沖突
C.新舊法沖突
D.人際沖突
A.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B.省、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
C.經濟特區(qū)所在地的市
D.特別行政區(qū)所在地的市
A.法律
B.行政法規(guī)
C.部委規(guī)章
D.地方性法規(guī)
A.法律
B.行政法規(guī)
C.自治條例
D.地方規(guī)章
最新試題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下列事項中,()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我國公務員的概念和范圍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自()起施行。
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論述國家行政機關的概念和特征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
行政行為撤銷的后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