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中國公民鄭某(男)與中國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國結婚。1998年鄭某到美國留學。2000年10月,鄭某在美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美國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達了傳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雖然鄭某已在美國法院提請離婚訴訟,美國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國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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