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5日丙買回1枚戒指,其朋友甲看見后很是喜歡就提出借來戴幾天。但1個月后,即2003年9月5日丙發(fā)現(xiàn)這個戒指戴在乙手上,于是她就問乙這枚戒指是從哪里買的,乙告訴是從同事丁手中買來的,丁說這枚戒指自己不喜歡,因此才賣掉。于是丙找到了甲,在丙的再三追問下,甲不得不承認自己把戒指丟了。經(jīng)查丁是在馬路上拾得的該枚戒指,丙掌握了情況后。要求乙返還戒指,乙說戒指是自己買的,且當時并不知該戒指不是丁的,并支付了價款,因此拒絕返還。為此丙多次向甲索要,均被甲拒絕,后來丙實在忍無可忍了,于是丙于2005年10月8日起訴到法院。請根據(jù)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各題:
本案中戒指的所有權歸誰所有?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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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具有從屬性
B、具有可分性
C、具有不可分性
D、具有物上代位性
A、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無權取得對該批布匹的所有權
C、乙的抵押權可以對抗受讓人丙的所有權
D、乙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丙的所有權
A.張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劉某炫耀說是其叔叔贈送的,劉某信以為真,以很低的價格買了下來,王某要求劉某返還
B.宋某偷了馬某的金項鏈,并以市場價格賣給了不知情的牛某,馬某要牛某返還
C.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筆,謊稱丟失,何某要求于某返還
D.甲向乙購羊兩只,在乙將羊交給他后,又將羊賣給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遲遲未付乙羊款,乙無奈要求甲返還兩只羊
A、甲公司的財產(chǎn)應當首先償還工資
B、甲公司的財產(chǎn)應當首先償還銀行債權
C、甲公司的財產(chǎn)應當首先償還未設定抵押的普通債權
D、甲公司的財產(chǎn)應當不分先后時償還工資和銀行債權
A.甲應當按照A、B、C三人約定的比例要求他們支付房租
B.甲可以要求A、B、C三人中的任何一人支付全部拖欠的房租,任何一人支付全部房租后,有權就超過的份額向其他人追償
C.甲可以要求A、B、C三人按照平均的數(shù)額支付拖欠房租
D.甲如果與A、B、C三人約定了每人支付房租的數(shù)額,甲應按照約定分別向A、B、C要求支付各自拖欠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