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時于朝堂外設鼓,有冤屈者可擊鼓向皇帝或中央司法長官訴冤,以補救審級限制的弊病。這種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是兩晉的法律形式之一。是律之外的制書、詔誥等法律文書的匯編。共三十卷。
最新試題
秦朝行政管理體制中所稱的“三公”是指()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實行“測罰”審訊的王朝()
“八議”制入律是在()
隋朝《開皇律》的篇章體例主要依據()
簡述夏、商的立法概況。
《九章律》是在《法經》的基礎上加()
為《晉律》作注的是()
清朝律例將充軍分為()
清代審理滿人訴訟案件的司法機構有()
《麟趾格》制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