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秦朝的一種刑罰。即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zhí)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如同母異父相奸,則棄市。
最新試題
為《晉律》作注的是()
簡述夏、商的立法概況。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實行“測罰”審訊的王朝()
中國國家與法的起源于哪里?
《秦律十八種》中包括()
清朝律例將充軍分為()
隋朝《開皇律》的篇章體例主要依據(jù)()
將《刑名》篇分為《刑名》、《法例》兩篇,始于是()
秦朝行政管理體制中所稱的“三公”是指()
清代審理滿人訴訟案件的司法機(jī)構(gòu)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