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 ①收集證據階段。 ②審查判斷證據階段。 ③提出證據階段。 方法: ①偵查和調查。 ②舉證與發(fā)問。 ③質證和辯論。 ④推定和認定。
最新試題
試論我國行政訴訟中證明責任的承擔?
簡述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在我國訴訟立法中的體現?
論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特點和作用?
論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倒置?
試論證據法學的研究對象?
法律事先對證據的形式、范圍和證明力作出明確規(guī)定,法官只依據法律規(guī)定作出機械判斷的證據制度是()。
簡述豁免規(guī)則的主要內容?
論我國訴訟中的免證事實?
簡述證明標準的意義。
簡述司法認知的性質和意義?